根据年度巡察工作安排,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党组巡察组于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2日,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党组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我单位坚决拥护、照单全收,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全面整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9月22日,我单位党总支部在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向园(馆)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对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按照总支委统一把关、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分头落实、问题分类整改的工作思路,扎实抓好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组织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学习了《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党组巡察组关于对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3个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9月30日,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党总支部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分解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研究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通报,上报相关巡察整改工作材料。我单位党总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整改责任人积极认领整改任务,认真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内容、目标、时限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细化方案措施,确保任务逐条落实到位。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10月14日,我单位党总支部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措施进行了专题研究,将整改任务进行细化为4个方面、39个具体问题、77项整改措施,其中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细化分解了10个问题,明确了21项整改措施;围绕“新时代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细化分解了7个问题,明确了12项整改措施;围绕“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有差距,部分领域存在监管短板”方面细化分解了11个问题,明确了21项整改措施;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不严,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细化分解了11个问题,明确了23项整改措施。在这一基础上,最终形成了《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党总支部落实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党组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采取倒排时间进度、问题清单逐条挂号、逐条销号的方式,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单位39项整改任务中,已经完成了整改32项,制定完善管理制度7项,谈心谈话干部348人次(包括2022年10月支部开展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和日常谈话等)。
(四)直面问题意见,务求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单位党总支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强调要围绕厅党组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英烈褒扬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单位党支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真正把厅党组对我单位各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全面推进英烈褒扬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注重标本兼治,以整改为契机促进工作质量提升。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时限要求,抓紧落实改进,短期内要见成效,确保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二是立足标本兼治,既着力在治标上下功夫,又着力在治本上做文章。要在全面整改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制度规范工作、促进工作,以整改实效为推进英烈褒扬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关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深化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的理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体党员购买《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学习笔记》等学习用书,党总支部定期召开会议,党总支部下辖4个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等会上进行原文学习,通过学习研讨、知识竞赛、红色观影、专题党课和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学透,并在学习后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三是利用自身红色资源,结合我单位组织开展的清明祭扫英烈、“七一”建党、“八一”建军、“为烈士寻亲”、烈士纪念日活动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追忆光荣历史、继承发扬传统中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快推进巡视反馈的土地违规出租、部分土地被长期侵占等问题完成整改。多次与承租方协商,做其思想工作,双方已签订《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协议书》,收回单位出租多年的土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重视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单位意识形态领域落实。一是坚决落实主要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依托党总支书记(单位分管领导)与各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22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严格把好意识形态的总开关。二是制定和落实党总支全年理论学习工作方案,每次学习,多名中层以上党员同志围绕专题进行重点发言。通过集中学习交流,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进行风险排查工作,班子成员与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物业公司服务人员,进行了全园全覆盖谈话,了解思想状况,认真听取意见,为增强队伍活力,切实推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四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同时指导下辖各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重要工作事项,各支部已根据工作要求对本支部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五是加强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主管部门对接请示。2022年9月,顺利通过了中央组成的检查组到各地实地抽查革命类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意识形态等工作检查。2022年11月,邀请自治区党史研究室专家到馆开展专题讲座,讲授有关宣讲、宣传和展陈方面等内容,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日常工作经常遇到的与意识形态紧密相关的注意事项入手,提高认识。
(2)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针对性内控制度。一是针对单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网络流量较高、点击量较大的实际,于2022年11月再次举办了通讯员相关培训。二是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单位宣传阵地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进行规范,在推进网络宣传工作的改革发展过程中,将严把关、重质量作为一条核心主线加以落实。
4.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是完成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青秀区人大代表的说明报送,跟进报告原主要领导向选民述职、参加培训等事宜,后续参加重要活动做好请示报告,今后重大事项做好请示报告。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重要科室重要岗位加强请示报告制度的认识和落实。
(2)规范处置历史遗留的南宁桂园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等问题。一是全面梳理了南宁桂园后勤服务中心与煤气站的关系,按要求完成了南宁桂园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等问题的说明报送。二是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进行规范,今后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
5. 关于“烈士褒扬主责主业工作质量有待提升”的整改落实情况。
(1)缩小与国家一级馆的差距,提升整体品质。一是成立专班对广西革命纪念馆和烈士纪念广场改扩建项目的相关设计方案进行集中攻坚修改,目前形成方案设计稿,已呈报自治区分管领导。下一步,再按程序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中央有关部门审批。二是已完成2022年广西革命藏品资料征集、消杀项目,征集到革命文物(藏品)1048件;举办多次捐赠仪式,接收退役军人、军烈属等捐赠革命文物(藏品)316件;年内共新增馆藏革命文物(藏品)1364件。三是定期组织讲解员开展业务学习活动,对讲解员进行业务考核。一名讲解员在广西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中荣获专业组一等奖,并入选广西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选派讲解员赴山西省大同参加全国英烈讲解员培训班。四是展陈方面2022年完成了150名老兵口述史的资料搜集整理,为今后展陈内容研究提供珍贵资料,整理编著2本书籍,协助退役军人厅成功举办“红色九月”地铁站长廊烈士展。
(2)利用新媒体做好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成效传播。加强力量投入,与各类媒体保持密切联络协同,通过线上线下各大媒体平台进行对社会宣教媒体暨“致敬英烈”系列活动宣传报道,其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次,央级网媒9次,区/市级电视545次,其他媒体51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清明节祭英烈活动、2022年为烈士寻亲工作纪实等活动在抖音平台播出;为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拍摄快闪歌曲MV《骄傲的少年》在广西革命纪念馆抖音号点击总量达55.7万人次。精心打造红色影视作品创佳绩,组织拍摄《壮家二月兰 恩情永铭记》寻亲纪录片,获区直机关工委开展的2022年全区党员教育“八桂先锋”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纪录片作品一等奖。
(二)新时代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1. 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观念’树得不牢,党建工作实效性不够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党总支部全年工作计划,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协同推进。二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班子成员根据党内职责认真履职,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其他委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党建工作,避免“重业务轻党建工作”倾向。三是加强督促党总支委员履行自身职责,除常规业务工作,在每次的党总支会议中均安排相关理论学习和党建工作的议题,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把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放到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2. 关于“党内法规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举办内部党务工作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和素质。2022年11月,组织对党总支委及下辖各支部开展了党务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选举、基层党组织选举、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等,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学习中整改,在交流中完善。培训后组织了对下辖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并要求各支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施流程,开好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和总结经验教训。
(2)落实相关制度,加强党内文件学习。一是修订了《党总支委员会议工作规则》,对末位表态规则、参会人数法定要求及议事程序等事项进行明确。通过制度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党总支委员会运行更加规范,集体战斗力更加坚强有力;对末位表态规则、参会人数法定要求及议事程序等事项进行明确。二是组织党总支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文件,并对坚决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后严格落实执行。
(3)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已于2022年5月和11月分别组织了覆盖全园的谈心谈话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听取了干部职工对加强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建议,通过心无设防地谈工作、谈思想、谈个人家庭生活,全方位细心交流,领导班子成员与普通干部间加强沟通,增进理解。今后每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增强工作合力,促进工作发展。
3. 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离退休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研究,2022年11月,组织退休党员传达学习《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过程中与退休党员交流研究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离退休党支部书记为退休党员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课后还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问答,把理论知识和比赛形式结合起来,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都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三是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带队到退休党员家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走访慰问和送书上门活动,为退休党员送去《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书籍。
(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有差距,部分领域存在监管短板
1.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加大廉政监管力度和风险排查。一是召开2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观看酒驾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党总支书记(单位分管领导)与各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22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党总支书记与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单位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为我单位廉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三是召开党风廉政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邀请李振华副厅长到我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要遵章守纪的模范”专题党课。四是加强对单位各项目的招标、采购及财务日常“三公”支出的监督监管,做好项目预算、申报、招投标等各环节和“三公”经费开支的介入检查和审核把关,认真落实廉政监督责任。与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对我单位法人机构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了合同制定质量,防范合同纠纷,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五是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及时通过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新传播方式,传达文件精神,群发假期廉政提醒,加强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六是开展了重要岗位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完成廉政风险排查相关表格和措施的重新修订并上报。
(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已严格按照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管理要求纳入用户服务平台,完成安装GPS定位仪,做好用车申请、审批、做好台账。下一步,我单位启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管理审批系统。针对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情况,已根据清查的次数及公里数,对违规使用的车辆费用进行清退,并按程序将清退的费用上缴国库。
(3)强有力推进清廉单位建设。制定并推进清廉单位建设工作方案细化落实,通过电子屏、横幅、廉政展板,微信平台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提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传承清廉家风 建设清廉单位”主题党日活动,观看清廉家风展览并通过家属给职工赠送廉洁从业寄语,职工家属向单位递交家庭助廉承诺书,职工和家属共同重温家规家训,提醒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清廉修身、廉洁齐家,并到区博参加廉政家风展览活动,通过参观“家和万事兴——广西家庭家风主题展”等形式让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还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党员干部作风持续改进。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清廉单位建设成效显著,相关成效和做法在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官网刊登,营造作风清廉的良好氛围。
2.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我单位一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编制时间早于开标时间的问题,承办科室与施工方均出具情况说明,并重新出具时间正确的竣工结算书。组织我单位2019年以来项目实施情况的自查梳理并建立台账,对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随意涂改招标材料等问题进行自查。严格落实采购和资金使用管理及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加强对各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有据支付。
(2)认真梳理了近年来党工群团经费使用账目,今后严格按照党工团妇经费使用要求做好相关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自治区本级机关福利费支出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培训学习,细化各项活动方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落实好“一活动一方案一请示一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使用范围、方式和程序。
(3)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梳理并建立了2018年至今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台账,对出行事由不明确等不规范情况的票据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在票据后备注出行事由的,已补充出行事由,并提供证明人;出行事由及相关证明不完善的,出行人已退款,并按要求上缴国库。
3.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一是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进行规范。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性文件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固定资产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和业务知识。三是加强学习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等规章制度,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并按自治区退役军人厅要求聘请第三方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评估。
(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不严,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 关于“请示报告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责成相关考察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并向党总支委会报告,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有关政策文件学习,2022年11月在全园范围内举办人事政策培训班,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着重学习了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加强厅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管理的意见》。
2. 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全园的职称评审相关知识培训,向全体干部职工推送《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等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全园干部职工进一步对职称评审提升认识、提高业务水平、遵守评审纪律。二是基于对近年来我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经验总结,且对照2022年以来职称评审推荐管理工作全面从严的新政策新要求,我单位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对学术成果、专业工作证明、推荐程序等关键环节的审核把关做了细化明确。
3.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一是已对有亲属关系的干部岗位进行了调整。二是修订《党总支委员会议工作规则》,将回避作为党总支会议正式议事前的一个规定程序。三是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组织党总支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涉及回避相关的制度规定,并要求坚决遵守。
(2)针对受处分干部重新启用的未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的问题,已在党总支会议上深刻反省举一反三。一是今后在选人用人方面要加强与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的请示汇报,严格按照程序报批。二是加强人事政策的学习培训,安排人事干部参加自治区人社厅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并于2022年11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全园范围内开展组织人事应知应会知识培训。
4. 关于“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不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党组的巡察意见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调整。二是我单位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和自治区编办的有关文件要求,重新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经党总支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级上报,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三是按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的要求,对绩效分配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并提交党总支委员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备案。四是组织党总支成员学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增强政策依据认识,确保执行不出偏差不走样。
5. 关于“落实干部兼职规定不严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广西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工作人员与我单位业务脱钩,明确了相关措施,只负责完成采购合同中购买的服务。二是调整了我单位在广西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兼职的干部职工人数,目前只有兼职会长和法定代表人2人。三是个别干部在高校兼职的情形,已经由其本人与高校办理退出手续。
6.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要做遵章守纪的模范”专题党课培训,教育干部职工要团结和谐、守规矩、求上进。二是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和退役军人厅核准的绩效分配方案,已经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过并严格执行,确保绩效分配公平公正。三是加强了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进行覆盖全园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进一步密切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的关系,加深相互了解和信任,化解心结。通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文娱活动,增进团结,增添工作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厅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十四五”项目推进、土地边界纠纷等问题,由于涉及部门较多、利益较广或议事权不在我单位,整改推进还需要长期过程。二是一些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问题还未整改到位,因涉及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正在同步修订《中层干部选任管理办法》,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再印发。三是个别职工多占住房未清退问题因职工存在退房困难与区直房改办政策要求不符难以推进。四是墓园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由于是长期的历史遗留问题,还需综合考虑职责、市场、发展、规范等要素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下一步,我们将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厅党组巡察组的具体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继续在深改、实改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务求落实到位,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事业改革发展的有利契机,通过巡察整改带动各项工作发展,逐条抓好整改落实,有力地推进英烈褒扬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落实整改责任。我单位党总支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强化“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把巡察整改当作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找准问题根源,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措施,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务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党总支部将加大对巡察整改工作进度的统筹力度,强化问题导向,倒排工期,集中力量补短板、促整改、抓落实,确保如期将所有整改任务全面、及时、彻底整改到位。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分工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厅党组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逐条分析原因,抓紧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三)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见底到位。针对巡察反馈的一些易发频发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分析研究,强化源头管理,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问题见底到位,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进英烈褒扬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全面提升英烈褒扬工作质量。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和业务工作相促进、两不误。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英烈褒扬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和英烈褒扬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业务工作相促进、两不误。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大胆创新,主动探索新形势下革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逐步推进“十四五”场馆改扩建项目建设。不断开拓单位的新发展、新领域、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630182;来信请寄自治区烈士陵园纪检监察科(党务和法制办),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堽路256号,邮箱:lslyjjk2018@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